征兵公告
广大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朋友们: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因受疫情影响,将年上半年征兵工作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征集时间为8月1日开始,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结束。
取消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年上半年女兵征集,以及相应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的规定。
应征男青年报名截止年8月1日,征集条件不变,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将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
应征女青年报名截止年8月5日,已完成上半年报名的,除年应届大学毕业的女青年外,其他人员自动转入下半年应征报名。
余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年2月26日“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疫情当下,立志报国参军的适龄青年,一定要注意做好自身的防护,继续完成好当下的学习或工作,在共同打好“防疫仗”的同时,为下半年征兵做好准备!让我们趁年轻,有梦想,有热血,投身军营!让青春的光彩在军营中发光,用自已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人生最华丽的诗篇!
近期,大美妹后台收到许多小伙伴发来的咨询征兵问题。为了答疑解惑,我们整理了年征兵政策问答(附件一),集中答复涉及政策法规、报名攻略、优抚待遇以及体检政审方面的相关问题,还有完整的年征兵体检标准(附件二)。
附件一:年征兵政策问答
一、征兵政策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
答:《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公民服兵役是如何规定的?
答:《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3.我国实行什么样的兵役制度?服现役士兵有哪些种类?
答: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
4.现行的兵役服役期限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为二年。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二、今年征兵政策规定标准条件
5.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答: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考核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征公民的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6.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答: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视力标准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正常,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
7.今年征兵年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答:男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22周岁。
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8.男兵征集有哪些基本程序? 答:(1)网上报名。有应征意愿的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 (2)初考初检。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政治初考和身体初检。从初考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高校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进行审核后返还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凭证。 (3)体检和政治考核。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征兵体检,接受政治考核。 (4)走访调查。乡(镇、街道、高校)等基层单位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青年进行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其病史、家庭、入伍动机等基本情况。 (5)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青年进行全面衡量,择优确定预定兵对象。预定新兵要同时参加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役前教育训练。 (6)公开公示。对预定新兵在县、乡两级或高校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预定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应征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学籍保留、学费补偿等事宜。 9.女兵征集有哪些程序? 答:(1)网上报名。有应征意愿且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2)初考初检。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考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3)体检考评。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和专业特长证书等证件,到省征兵办公室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4)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5)预定新兵。省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并组织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预定新兵同时参加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役前教育训练。 (6)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应征女青年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10.征兵体检检查哪些项目? 答:征兵体检除了要对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方面的项目进行常规检查之外,还要进行血液、尿液、心电图、胸透、B超和心理方面的辅助检查和测试。女青年还要进行妇科检查。 11.征兵体检标准对文身有何规定? 答: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女青年文唇,不合格。 12.征兵政治考核中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是如何界定的? 答:家庭成员是指本人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款中所称的父母,是指共同生活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3.征兵政治考核对出国(境)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16周岁以后有出国(境)经历并连续在国(境)外驻留6个月以上的应征公民,应当由国家驻外机构或者派出单位对其出国(境)期间现实表现出具证明材料,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不征集有上述出国(境)情形的公民。 14.到解放军部队和武警部队服役有什么区别? 答:解放军部队和武警部队均是国家的武装力量,职能使命不同,但驻防同一地区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对新兵征集的标准条件基本相同,入伍后的津贴和工资待遇基本一致,退役后享受的优抚安置政策完全一样。 15.士兵考军校是如何规定的? 答: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三、优抚优待政策规定
16.士兵退出现役后在什么地方安置?
答: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17.批准入伍后可以自由退出现役吗? 答:不可以。通常情况下,批准入伍的士兵应按法律规定服役年限,服满本军衔最低服役年限。如果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18.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 答:《兵役法》第54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19.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答: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20.退役士兵到安置地后如何落户? 答: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21.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答: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其在离队时可领取由部队发给的一次性退役金。回地方报到后可领取安置地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考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3.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国家在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自年起,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税收扶持政策。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后,按照城乡一体原则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都可以享受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2号)。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对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最高可上浮50%。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单位,退役后还可以回原单位吗?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工复职,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附件二:年征兵体检标准第一章外科第一条男性身高cm以上,女性身高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第三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第五条骨、关节、涓囊宾或损伤及其后选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疾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五)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第六条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第七条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踝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第八条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第九条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第十条瘀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瘀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瘀痕,不合格。第十一条面领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第十二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第十三条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日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二)腹股沟疝、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第十四条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条件兵除外);(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条件兵除外);(三)交通性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五)包茎、包皮过长(条件兵除外);(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第十五条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第十六条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条件兵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三)身体其他部位白癜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第十七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第二章内科第十八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一)收缩压≥90mmHg,mmHg;(二)舒张压≥60mmHg,90mmHg。第十九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第二十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in障碍(仅陆勤人员)。第二十一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第二十二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第二十三条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第二十四条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条件兵除外);(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第二十五条癫病,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第二十六条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第二十七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第三章耳鼻咽喉科第二十八条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第二十九条眩晕病,不合格。第三十条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第三十一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条件兵不合格。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钙化斑,条件兵合格。第三十二条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条件兵不合格。第三十三条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条件兵不合格。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莹宿性鼻炎,陆勤人员合格。第三十四条超过Ⅱ度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第四章眼科第三十五条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第三十六条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第三十七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陆勤人员合格。第三十八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夕外斜视,陆勤人员合格。第三十九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第四十条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油点,合格。第五章口腔科第四十一条深度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瘀痕,不合格。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齿、缺齿,合格。第四十二条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条件兵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第四十三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第六章妇科第四十四条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第四十五条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第四十六条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第四十七条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第四十八条妊娠,不合格。第七章辅助检查第四十九条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一)血红蛋白:男性~g/L,女性~g/L;(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L,女性3.8~5.1?/L;(三)白细胞计数:3.5~9.5?09/L;(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六)血小板计数:~?09/L。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第五十条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U/L,女性7~40U/L;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U/L、≤60U/L,女性40U/L、≤50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二)血清肌酐:酶法:男性59~umol/L,女性45~~84umol/L;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umol/L,女性53~97umol/L;苦味酸去蛋白终去:男性44~umol/L,女性70~umol/L;(三)血清尿素:2.9~8.2mmol/L。第五十一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第五十二条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二)尿酮体:阴性;(三)尿糖:阴性;(四)胆红素:阴性;(五)尿胆原:0.1~1.0Eu/d(弱阳性)。第五十三条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排除疾病;(三)管型:无或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第五十四条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第五十五条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血清娠试验阴性,合格。第五十六条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外观:黄软;(二)镜检:红、白细胞各0~2/高倍镜,无沟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第五十七条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条件兵除外);(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四)侧肋膈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第五十八条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一)正常心电图;(二)大致正常心电图。大致正常心电图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九条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款,条件兵除外):(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七)双肾实质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九)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厚径超过4.5cm,但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第六十条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痛、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三)单发附件区、卵巢肿长径小于3cm。第八章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合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注:条件兵,指坦克乘员、水面舰艇、潜艇、空降兵、特种部队等对应征青年政治、身体、文化、心理有特殊要求的兵员;条件兵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类别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贵州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政策措施
一、鼓励复学升学(一)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高职高专升学。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四)资助补偿学费。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高专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
二、明确奖励标准(一)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标准,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政府发放。各地要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优待金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标准。
(二)调整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补助金标准。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经县级兵役机关核准去向后,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政府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其中:到西藏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藏区服役的义务兵,按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的1.2倍发放;到新疆和边防海防部队服役的义务兵,按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发放;到非藏区部队服役的高原条件兵和定向补充高原部队的义务兵,按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的70%标准发放。同时符合2个以上条件按其中标准较高的发放。
(三)调整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标准。对从我省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毕业生每人不低于元、专科毕业生每人不低于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元、高校新生每人不低于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省属高校毕业生、在校生由省级财政承担,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在校生由市(州)级财政承担,高校新生由户籍地县(市、区)财政承担。从我省入伍的贵州籍在外就读毕业生、在校生由户籍地县(市、区)财政承担。
三、拓宽就业渠道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大学生士兵(含直接招收的士官),退役后享受以下就业政策。
(一)公务员招录。根据全省每年公务员招考工作情况,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拿出一定数量的招录计划开展定向招考。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数,应保持在当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数的10%—15%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中定向招录。定向招录比例不低于乡镇(街道、社区)武装部考试录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50%。
(三)事业单位招聘。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聘用考试相关政策。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积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严格执行“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
(四)国有企业招聘。省属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每年在新招聘职工时,拿出不少于招聘计划总数4%的岗位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省属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聘岗位报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并按相关招聘规定组织实施。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贵安新区承担相应职能的部门每年12月底前将本辖区国有企业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情况报省退役军人厅。
(五)鼓励自主创业。积极加大对大学生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依托专业培训机构等进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经营场地、金融税收、创业担保贷款、自主创业补贴等支持。
遵义市大学生士兵征集激励办法(一)事业单位招聘前置每年针对有参军意愿且符合征兵条件,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组织专场招聘,考核合格录取后再入伍,退役后直接由事业单位聘用上岗。
1.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自愿从遵义市应征入伍并符合当年征兵条件;
(3)符合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条件。
2.招聘办法
每年由市政府征兵办会同市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年度征兵任务,研究确定招聘大学毕业生士兵人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各县(市、区)政府征兵办联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资格初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符合条件人员专场招聘考试,牵头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协议;各县(市、区)政府征兵办和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定兵,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已定兵的报考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协议。
3.退役选岗
签订协议的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退役后一年内,各县(市、区)政府征兵办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结合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缺编情况,等额确定用人岗位;综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表现、立功受奖、执行重大任务等情况,量化评分排序选岗,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二)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含退役后复学取得毕业证)士兵,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聘),享受“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定向招录(聘)政策。
1.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入伍前已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高校新生,或者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复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2)符合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条件。
2.组织实施
按照遵义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录(聘)特设“基层服务项目计划”定向招录(聘)政策组织实施。
(来源:来源:全国征兵网、当兵这些事儿)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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